永不分离。
我非常喜欢这枚戒指。
林越峙有时候会笑我们大哥,说他没上过几天学校,却要附庸风雅,哪朝哪代的佛头全都收下,走进林家大宅,草地石柱上各顶着一尊佛头风餐露宿,不像是亚联盟的首都京岚,倒像一座杀佛为碑的诡谲大阵。
没有读过什么书,其实也很好。
一种会变成林渊霆这样,杀人不眨眼,血泪都踩在脚底;
一种大概会成为我的太太,蠢蠢笨笨,连菜谱都读不下。
签署了成交书,何小家给我打电话,说他在跟着直播课学做蛋糕,问我什么时候回来。白色柔软的睡衣穿在他身上,从网店买的一整套,两百多块,我已经能摸出那个材质,是纯棉的,一层厚厚的、卷曲的绒绒,已经算是何小家买过贵的东西。
我能感受到他身上的热气,从领口满溢出来。
“结婚的时候用么?”林渊霆问我。
我点头。
其实家里的中央空调可以随时调整温度,他可以少穿一点,但这是一枚无法调整大小的戒指。
电话那边,何小家卷卷地问我什么时候回来,不吃晚饭的话,他也做了一些不太甜的点心。
【初见】
我第一次见到何小家的时候,他瘦得像一颗豆芽菜。头很大,脖子很细,看起来随时都要撑不住,很像那些小狗的尴尬期。
他总是闯进我的花园里,用一些奇怪的廉价的小玩意儿吸引我的注意,可我总是做不出他想要的表现,因此,他总是先走向我。
他对我的态度与众不同,从此处就可以见到分明。
我很少与不聪明的人打交道,但何小家是绝对的例外,我曾经怀疑过他智力发展不完全,才会对张恩诺的艺术修养大为称赞,还会对宋途对数字的灵敏而觉得惊叹。
“真的吗?少爷!”
“好厉害啊!少爷!”
“就是呀!少爷!”
全部都是问号,感叹号,波浪号,大多数时候要重复,赞叹重复,符号也重复。
后来才发现,只是他的人生太容易被惊动,讲话的时候才要带着无数个变音的声调。
他真心觉得这些生活里的无聊琐事确实有趣,值得一遍遍与旁人分享。
我一次次提醒自己 何小家其实和别人没有什么不同,但他说话做事,总是会比别人快一点,好像别人都正常,而他却在变调快放,比别人引人注意。
让我不由自主地看向他。
他幸福的明亮的人生里,我要努力地挤一挤,才能留下我的位置。
【荷花】
我小时候,并不爱玩守护宇宙类的游戏,但天曜华府的电视机很大,我们搬家之后,何小家买了许多游戏卡带给我。
我经常坐在客厅玩,这样他做什么,我都能看到。
我们家中有四个大房间,卧室,书房,健身厅,还有一个空置。
空置的那个何小家住过,毕业旅行回来之后,我们在里面度过了三个月,过得很开心。
但因为有一次,我大概太过分了,何小家一星期都没有讲话。无论我怎么做,喂饭给他,把他按在玻璃上吻,他都一动不动。他的嗓子已经喊不出声音,只是沙沙沙,沙沙沙,但我又想听。
他的眼睛哭了太久,只剩下一条缝,彻夜不停地往下掉眼泪。
——眼泪,富含抗菌蛋白、电解质、脂质和情绪相关信号分子的生物体液,其核心功能是保护、润滑和免疫防御眼表。
这是一个妄论,我不知道他们如何得到这个结论,这世界上明明只有何小家会流眼泪。
有人拿到了何小家的眼泪吗?
我不知道为什么。
于是我叫医生来给他打针,打在喉咙上,胳膊上,或者其他地方。
如果这世界上有更漂亮的玩具,我愿意不惜一切代价地拥有,可是没有,妈妈只给我留下了何小家。
这个世界上,我这种卑劣的人才是大多数,人们掩盖自己的欲望只不过是因为他们没有追寻到的可能,但我不同,何小家如此爱我。
精彩书屋